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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5)

来源:政法干警考试网时间:2016-09-02 15:15考德上公培V

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四)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3.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
(五)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概念
2.保证
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
3.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
(六)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
2.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
4.债的概括移转
债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的概括移转的类型;债的概括移转的效力。
(七)债的消灭
1.债的消灭概念
2.债的消灭原因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二、合同
(一)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
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2.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规则
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2.合同解除的分类
3.合同解除的条件
4.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公务员)

课程名称 主讲师资 课时 试听 报名
公务员封闭班 田亚东等 7天8晚 —— 报名
公务员成公密训营 牛师团 15天15晚 —— 报名
一级建造师 牛师团 —— 报名
二级建造师 牛师团 —— 报名
会计证 牛师团 —— 报名
初级会计师 牛师团 —— 报名
证券从业资格 牛师团 ——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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