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充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阜宁县卫生局十楼会议室(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卫生大厦)。 联系人:纪莉莉 联系电话:0515-8721252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⑤缴纳笔试费100元。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每位报名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2、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统一考试。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接受报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须参加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具体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当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学历层次、学位层次、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 2、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在校现实表现证明。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笔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学历层次、学位层次、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替补。 4、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5、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列编计划,其责任自负。 6、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