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药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知识水平和品德修养并重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核、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养,热爱本质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3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现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零就业家庭和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到低录用。按照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出现录用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永安大街157号,永安小学对面。 3、报名人员需携带齐齐哈尔市2013年公益性岗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报名表(在齐齐哈尔就业网www.qqhrjy.com.cn上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零就业家庭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困难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或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需开具学校证明。 4、2013年6月28日下午13:30至16: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永安大街157号)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体检和政审 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法律、食品药品学类专业优先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如有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签约上岗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人员管理 被录取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待遇为每月1405元,同时为其缴纳“五险”597.35元。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本人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待遇按《劳动合同法》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因本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本人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人员食宿、交通等自行解决。 附件: 齐齐哈尔市招聘公益性岗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考试报名表.doc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