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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滨州公务员考试报考简章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5-22 14:22考德上教育V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4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的相关职位。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一个用人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报考检察院、法院系统的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二、报名

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填写《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负责查看本单位、本县(区)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佣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和黄河五路中段,坐107路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路、30路公交车在传媒集团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5楼52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办理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A、B、C类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zhrss.gov.cn)、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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