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对校院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面向全省选调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拟选调5名行政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委党校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swdx505@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3.资格初审。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将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于2013年5月8日在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栏”进行公示。 4.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盖章并贴好照片的《湖南省委党校 湖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以及1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办公楼大厅办理。 5.笔试。由校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公文写作主要考公文写作基础、公文写作及公文办理等方面的知识及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公共科目和公文写作各占50%。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湖南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栏”公示。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7.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 8.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9.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公示。将考察情况报校院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11.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考试有关事项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符平 闫宗玉 联系电话:0731—82780030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政编码:410006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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