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考试即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一般由当地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经过以下程序:(一)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公选公共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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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专业科目笔试科目
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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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面试考试科目
面试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评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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