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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雨湖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2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04-18 10:33考德上教育V


报名缴费:2023年4月25日-28日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市发〔2018〕25号)和《湘潭市雨湖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潭雨办〔2019〕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雨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雨湖区社区工作者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查阅。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报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湘潭户籍或湘潭房产;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工作,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同时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5日至2005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报考党建员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同步:2023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登陆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计划与岗位表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时,应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
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时间发生变动,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遇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小程序下载打印的《2023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本等)、④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⑤婚姻证明(结婚证等)、⑥毕业证、⑦报考党建员岗位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无法认定、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若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整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5.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新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与乡镇(街道)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023年12月31日之前,如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有关招聘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2
(2)监督举报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考生在2023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登录“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




附件:
1.2023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与岗位表
2023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与岗位表.docx
2.报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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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成就你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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